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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法学会2012年工作综述

更新时间: 2012/12/30 来源: 点击数: 611

2012年,中国国际法学会在李适时会长、饶戈平常务副会长以及学会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在外交部、外交学院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学会会员的积极参与下,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团结努力、勤奋工作,学会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召开中国国际法学会2012年学术年会

201252627日,中国国际法学会在古都西安举行了学术年会,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本届年会由中国国际法学会主办,西北政法大学承办。年会主题为:当代中国与国际法——国家实践及理论思考

526上午,中国国际法学会2012年学术年会在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报告厅隆重开幕。出席开幕式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李适时,陕西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娄勤俭,外交部条法司司长黄惠康,商务部条法司副司长杨国华,陕西省政府和西北政法大学的多位领导,以及来自全国各高等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和西安市各高校的师生共计600余人。开幕式由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饶戈平主持,李适时会长、娄勤俭副省长分别发表讲话、致辞。《法制日报》、《陕西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和陕西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对开幕式盛况做了新闻报道。

 

李适时会长在开幕式讲话中就做好学会工作,加快中国国际法事业发展提出了以下要求:

第一,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国际法向来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和实践性。当前,各种传统、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世界经济复苏进程缓慢,世界并不安宁。这就需要我们进行冷静分析,作出理性判断,准确把握国际关系发展演变的特点和规律。这是我们开展国际法研究和实践的前提。只有头脑清醒了,才能做到理论上清醒,不盲从别人的国际法理论、观点和主张,不被别人牵着鼻子走。一言以蔽之,加强国际法研究,以我为主是根本。

第二,要始终服务国家利益。国际法向来都被各国用来为国家利益服务。国际法作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争夺国际话语权、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们既要立足长远,加强对国际法长期性、普遍性、规律性问题的研究,不断拓展国际法研究的广度和深度;更要立足实际,紧紧围绕我国对外发展战略的现实需要,紧密结合我国外交斗争的崭新课题,进一步加强国际法研究的针对性,为国家大局服务,为核心利益服务。当前,在南海问题、钓鱼岛问题、国际金融体制改革问题、气候变化问题、能源安全问题、贸易保护主义问题、国家主权豁免问题、国际法上的合法使用武力问题、恐怖主义问题、跨国有组织犯罪问题等关系国家重大利益的诸多领域,迫切需要国际法学界从理论上进行研究和回答。国际法研究一定要以国家利益为导向,以外交斗争实际为依托,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归根到底,加强国际法研究,为我所用是关键。

第三,要着力培养青年人才。中国国际法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特色国际法理论体系的构建,离不开国际法学领域的人才辈出。当前中国国际法学界的第一要务,就是要着力培养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有抱负、有专长的青年国际法人才。要鼓励青年学子沉下心来,潜心学习研究,积蓄知识才智,以所学所长报效国家。改革开放以来,各地国际法学院系和研究机构为培养国际法人才作出了重要贡献,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近年来,中国国际法学会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力度,努力为年轻国际法学者和学生创造更多的学习和发展机会。总之,要为青年国际法学子提供更多、更好的学习交流和实践锻炼机会,积极鼓励他们投身中国国际法事业,努力造就一批又一批适应新形势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专业化国际法人才,使我国对外发展战略和外交事业持续有坚强的人才后盾和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智力支持。

第四,要不断加强学会建设。四年来,在外交部的有力领导下,在外交学院和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会员的积极参与下,中国国际法学会的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进展。学会在北京、上海、西安等地成功举办学术年会,在北京成功举办亚洲国际法学会双年会,有力地推动了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扩大了中国国际法学界在国际国内的影响。要进一步强化学会的桥梁纽带和服务作用,促进中国国际法学界与政府部门及企业的沟通,争取各方面对中国国际法事业及学会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中国国际法年刊》编辑工作,充实编审力量,提高《中国国际法年刊》的学术水平。目前年刊已经纳入国家核心集刊,为保证稿源、提升质量、发挥影响力创造了重要条件。在有关方面支持下,学会设立了航天科工国际法优秀成果奖,以此推动国际法学研究的深入开展。更新提升中国国际法学会网站,建立起一个沟通广大会员、交流传达信息的重要平台。要完善学会秘书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秘书处执行力。下一步,要全面总结本届学会的工作,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完善学会机制,更好地发挥学会团结学界同仁的功能,为推动中国国际法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新的成绩。

 

在开幕式上,饶戈平副会长和王瀚副校长还分别代表中国国际法学会和西北政法大学签署了中国西部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和科研创新基地合作框架协议。

开幕式后,外交部条法司黄惠康司长和商务部条法司杨国华副司长分别做了题为当前的国际形势和未来国际法的发展国际经贸法律实践中的新问题的专题报告。

根据年会日程安排,526下午进行大会主题发言。围绕本届年会的主题当代中国与国际法,外交部李永胜、华东政法大学朱榄叶、国家海洋局海洋战略发展研究所吴继陆、中国政法大学林灿铃四位专家分别就构建中国特色国际法理论体系“WTO争端解决与中国中国与海洋法问题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法模式选择作主题发言。

527进行的专题小组讨论共分为九个组:(1)中国与海洋法;(2)中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规则的修改与完善;(3)中国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49.11后国际形势的变化与中国的国际法思考;(5)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与中国;(6WTO的争端解决与中国的对策;(7)环境与气候;(8)国际法原则在经贸领域的运用和(9)国际法的教学和人才培养。代表们根据各自的兴趣参加了小组讨论。许多小组的讨论十分热烈,代表们从中分享了知识,提高了理论水平。

527下午,在年会闭幕式全体会议上,首先由各专题组代表介绍了各小组讨论的具体情况;接着,学会秘书长卢松向全体代表报告了学会2011年工作情况;最后,由饶戈平常务副会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本届年会在527下午530分圆满结束。

李适时会长对本届年会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本届年会有三最:代表人数最多、提交论文最多、是近年来筹备工作做得最好的一次年会。

出色的筹办工作。本届年会比2011年年会的举办时间提前了3个月,在准备时间上较为紧张。此外,会议经费由承办单位筹措,也使承办方面临一定的压力。西北政法大学党委、行政领导高度重视此次年会,将其列入该校2012年重大活动议事日程。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指导下,西北政法大学全力以赴,王翰副校长亲自挂帅,国际法学院院长、副院长以及师生们一起上阵,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会议的准备工作。会议期间,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会议日程进展顺利,代表食宿安排周到。

富有特色的学术年会。比较以往各次年会,本届年会表现出几个明显特色:首先,本届年会是中国国际法学会第一次在西部地区召开的学术年会,意义重大。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西部地区越来越成为经济增长的热点、外商投资的热土,越来越成为与国际接轨、向世界开放的前沿。相信通过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这次会议将成为促进国际法在西部地区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好作用的重要契机。其次,本届年会设立了大会主题发言。以往各届年会除安排外交部与商务部的两位条法司领导做报告之外,一般直接安排专题小组讨论。今年,学会首次安排了大会主题发言,邀请了四位专家围绕大会主题分别从四个不同方面在全体会议上作专题发言,突出和丰富了本届年会的主题。第三,本届年会中青年学者参与程度较以往更高。本届年会各专题小组的发言人和评论人人选的确定,采用了从提交的论文中选拔与个别邀请相结合的方式。中青年学者是中国国际法未来发展的希望和主力军。为此,在确定人选的过程中,会议筹备组更加注重从青年学者中选拔发言人和评论人,使得本届年会上的发言人和评论人半数以上为中青年学者,为他们创造了在全国同行面前锻炼和表现的机会。

中国国际法学会对西北政法大学为成功举办本届年会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和为努力推动中国西部地区国际法发展而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由衷感谢!

 

二、与西北政法大学签署共建“中国西部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与科研创新基地”框架协议

为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精神,并为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服务,充分发挥双方在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和国际法科学研究方面的优势,2012526,在中国国际法学会2012年学术年会开幕式上,中国国际法学会与西北政法大学就共同设立中国西部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与科研创新基地事宜在古城西安签署了框架性协议。协议在签署当天生效。

中国国际法学会签署上述框架协议的目的旨在通过与西北政法大学合作共同设立中国西部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与科研创新基地,积极探索国际法人才培养新机制,致力于培养能够从事涉外法律实务、维护国家利益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法律人才,并就中国西部地区对外开放中的国际法律问题协同开展研究,为政府决策等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适应中国特别是西部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建设和对外开放的需要。

中国国际法学会与西北政法大学的合作属于非营利性质。合作领域包括:

1.师资共享。基地的师资和研究力量由中国国际法学会会员和西北政法大学教师共同组成。中国国际法学会每年不定期选派在国内外享有声誉和学术造诣的国际法专家以及在外交、外经贸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担任基地讲座教授或特聘研究员,在西北政法大学举办学术讲座、开展学术研究。西北政法大学选派优秀师资承担基地日常教学和科研工作,保证基地人才教育培养和科研创新的质量。

2.共同培训。基地将不定期地面向中国西部地区的政府、司法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涉外法律实务人员和高等院校的国际法师资举办短期培训。短期培训计划由中国国际法学会和西北政法大学共同商定,由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计划内容可根据项目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共建教学实践平台。中国国际法学会积极协助基地的教学实践平台建设,协助基地的优秀学员到外交、外事、涉外法律实务部门进行实习、见习。西北政法大学优先聘请中国国际法学会推荐的专家学者担任基地的实务导师或者兼职教授。

4.协同开展研究。由中国国际法学会推荐的专家和西北政法大学的国际法专家等联合组成若干科研小组,就中国西部地区对外经贸法律问题、西部地区能源资源国际合作法律问题、西部地区反恐国际法律问题等协同开展研究,形成具有针对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中国西部地区对外开放提供法律服务和智力支持。

5、共享信息资料。在合作框架内,双方拥有之信息资料实现共享。

6.就西部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和科研创新涉及的其他事宜,双方同意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开展多层次的合作。

中国国际法学会和西北政法大学联合设立中国西部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与科研创新基地协调工作小组,由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与西北政法大学主管副校长共同负责,中国国际法学会秘书长和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负责双方合作事宜的协调工作。西北政法大学设立中国西部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与科研创新基地办公室,承担该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

中国西部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与科研创新基地所需项目资金由西北政法大学负责筹措。中国国际法学会同意在基地的资金筹措方面给予充分的合作与帮助。项目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双方协商确定;有关情况定期向双方书面通报,并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

双方同意在上述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再进一步签署具体合作协议,以明确约定合作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

                              

三、《中国国际法年刊》工作

2012年,是《中国国际法年刊》不寻常的一年,是《中国国际法年刊》创刊三十周年!

《中国国际法年刊》创刊于1982年,是新中国最早研究国际法的专业期刊。自创刊至今的三十年间,《中国国际法年刊》一向以其准确、及时、客观、权威地反映世界范围内的国际法最新发展动态、中国政府有关国际法问题的立场、中国在国际法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而在国际法学界拥有良好的口碑,其学术水平和权威性获得了国内外广泛认可。三十年来,《中国国际法年刊》的出版不仅积极推动了国际法在中国的深入研究和发展,也有力配合了国家的外交外事工作。年刊刊载的论文被认为代表了中国国际法研究的最高水准;年刊刊载的资料,被国际法实践部门和教学科研部门作为重要的国家外交外事工作和国际法教学、研究的参考资料;国内外许多图书馆将年刊作为馆藏图书;在年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成为衡量一名中国国际法学者学术水平的重要参考。

《中国国际法年刊》的学术成就是几代中国国际法学者共同努力的结果。王铁崖[1]、陈体强[2]、李浩培[3]都曾担任过年刊主编。他们不仅亲力亲为参与年刊的编审工作,还多次为年刊撰稿,还有倪征(yu[4]、史久镛[5]、贺其治、宦乡、赵理海、韩德培、汪暄、姚梅镇、朱奇武……这些享誉中外的国际法大师,以年刊为载体,为中国国际法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奠基性贡献。年刊同时也呵护和见证着改革开放后中国年轻一代国际法学者的成长,我们可以在年刊中看到他们的名字。正是这一代代中国国际法人的倾力支持、不懈努力、薪火相传,才使得年刊一直保持着中国国际法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水准。                                                                                                                                                                                                                                                                                                                                                      

《中国国际法年刊》的发展一直得到外交部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不仅年刊的出版工作始终在外交部的主管、指导和支持下进行,而且外交部相关业务司局的许多活跃在外交一线的资深外交官、专家和工作人员,每年都为年刊提供高质量的稿件和翔实的外交实践一手资料。此外,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法院,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的实务工作者也一直为年刊提供稿源和宝贵的一手资料。现在年刊在三十年中积累的国际法资料已经成为中国国际法研究的宝贵参考文献。

回首凝望,《中国国际法年刊》以其三十年的历史铸就了一座丰碑。这座丰碑镌刻着中国国际法发展的点滴进步;记录着中国融入世界的步伐;承载着几代中国人的梦想。着眼现在,新的形势和更艰巨的任务还等待着我们。《中国国际法年刊》将与中国国际法学界全体同仁一起,携手奋进,继续努力推进中国国际法研究和实践的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祝愿《中国国际法年刊》生命之树常青!

作为祝贺《中国国际法年刊》创刊三十周年的一份厚重贺礼,在李适时会长的亲自协调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21月,年刊正式进入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核心集刊序列,这无疑为进一步提升年刊学术水平,拓宽年刊稿件来源,巩固和进一步扩大年刊影响力创造了重要条件。

20125月下旬,《中国国际法年刊》(2011年)在中国国际法学会学术年会前顺利出版,与广大会员见面。由于2012年学会年会较往年提前了三个月召开,而按照惯例,年刊应在年会之前出版,在编辑出版时间少了三个月的情况下,年刊编辑部的全体工作人员在主编的领导下,不分昼夜,加班加点,出版商世界知识出版社也全力配合,使得年刊终于在中国国际法学会年会召开的前几天面世。

201210月,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会接受了刘楠来教授因年事已高请辞年刊主编的要求,研究决定由北京大学法学院白桂梅教授接替刘楠来教授的工作,与凌岩教授共同担任新一届年刊主编。年刊执行编委张爱宁教授因学会工作另有安排,学会理事会同时研究决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柳华文研究员接替张爱宁教授的工作,担任年刊执行编委,协助两位主编工作。

刘楠来教授是国际常设仲裁院仲裁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名誉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教授,自2003年起担任《中国国际法年刊》主编工作,主持了2004年至2011年年刊的编辑出版。在担任年刊主编期间,刘楠来教授以其渊博的学识、深厚的专业功底、精湛的学术造诣、严谨的学风、谦逊平和的态度和奉献精神,不计报酬,呕心沥血,辛勤耕耘。近十年来,在每一部高品质年刊顺利出版的背后,无不凝聚着刘楠来教授的心血、智慧、学识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

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会感谢刘楠来教授多年来为年刊工作所付出的心血;对他为中国国际法的事业发展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崇高敬意!祝刘楠来教授健康长寿!

 

四、举办第三期“中国国际法学会国际法师资研修班”

201281319日,中国国际法学会在吉林大学举办了第三期“国际法师资研修班”。研修班取得圆满成功!

研修班的目标是加强和深化对国际法的研究,促进国际法教学、研究和实践工作的共同发展,提高青年骨干教师的业务能力、学术水平,建造一支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培养国际法的优秀人才。

研修班学员主要是中国高校的青年教师以及部分来自中国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主讲专家包括来自外交部、商务部、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地区代表处等实践部门的专家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外交学院、吉林大学和厦门大学的教授。

中国国际法学会领导一如既往表现出对研修班的高度重视。812,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饶戈平先行抵达长春,了解研修班的前期准备情况,并对研修班的具体工作进行指导。

研修班开班仪式于813日上午9在吉林大学匡亚明楼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李适时会长、饶戈平常务副会长、吉林大学党委书记陈德文、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润生、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姚建宗、党委书记李洪明、副院长蔡立东、研究生院副院长田文晶出席开班仪式。李适时会长、陈德文书记、姚建宗院长分别致辞。

813818,研修班共举行了十一场讲座(见下表)。

时间

题目

主讲人

813上午

“国际组织与国际法实施机制的发展”

北京大学饶戈平教授

813下午

“新形势下的条约法律外交”

外交部条法司黄惠康司长

814

“跨学科研究的乐趣

——以国际关系和国际法跨学科为例”

厦门大学刘志云教授

815

“从WTO看国际法”

清华大学车丕照教授

816上午

“关于保护的责任”

北京大学白桂梅教授

816下午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Recent

 Developments and Current Challenges”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东亚代表处郭阳顾问

816

“海洋法的新发展与维护中国海洋权益的问题与思考”

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贾宇副所长

817上午

“国际环境保护问题”

北京大学宋英副教授

817下午

“全球治理与联合国的改革问题”

外交学院江国青教授

818上午

没有设定讲座专题主讲人采用了其所倡导的以对问题的讨论为中心,而不是以讲授者为中心的教学方法,以讨论的形式与学员们进行了互动。各位学员积极参与讨论,主讲人仅充当主持人的角色,对学员们的观点进行总结,并从其观点中提炼出新的问题,以激发学员的独立思考。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杨国华副司长

818下午

“国际法主体的新发展”

吉林大学何志鹏教授

通过上述讲座,主讲专家们带领研修班学员们进行了一次次国际法热点问题探索之旅,并在每次讲座结束后与学员们进行了精彩互动。专家们讲授风格各异,或幽默诙谐,或严谨平实、无不折射出主讲者们敏捷的思维、深刻的思想、独到的见解,不断追问的精神,不仅给学员们留下了深刻印象,也为学员们今后从事国际法教学和研究带来诸多启迪,获益匪浅。

研修班期间还举办了两场研讨会。1.815“国际法研究方法研讨会”。在这次研讨会上,吉林大学哲学社会学院漆思教授、经济学院李政教授、文学院马大勇教授和法学院何志鹏教授分别介绍了其在本专业领域内的学术研究方法,并与学员们进行了讨论。2.8月18“国际法教学方法研讨会”。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杨国华副司长、吉林大学法学院孙学致教授、何志鹏教授出席此次研讨会,并分别就自己在国际法教学方面的经验和思考与学员们进行了交流。各位学员也踊跃发言,纷纷表达自己在教学过程中的困惑与看法,与三位主讲人进行了精彩互动。

819,第三期“国际法师资研修班”圆满落下帷幕。研修班学员们获得了由中国国际法学会和吉林大学法学院联合颁发的结业证书。本次研修班为期7天,举行了11场专家报告,两次学术研讨会。研修班内容安排紧凑丰实,专家授课认真负责。通过学习和研讨,不仅提高了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及研究能力,为他们今后在各自学校的专业建设及科研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奠定了基础,也为国际法理论与实践、教学与研究之间的充分交流与合作搭建了一个平台。

本期研修班得到了吉林大学党委、吉林大学研究生院、吉林大学法学院的鼎力支持。吉林大学法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数度召开国际法教研部全体教师协调会,确定研修班诸项事宜;行政办公室、科研办公室和法律硕士工作办公室在宣传和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具体、繁缛的工作;吉林大学党委办公室、研究生院在接待工作上予以大力支持,并对具体工作提出诸多有益建议。对于吉林大学在举办这次国际法师资研修班过程中所表现出的极大热情、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授课专家和学员们给予高度赞扬,并对他们周到细致的安排和服务表示感谢!

中国国际法学会对吉林大学为成功举办本期国际法师资研修班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和为推动中国国际法教学和研究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五、评选第三届“中国国际法学会‘航天科工’国际法优秀成果奖”

为了奖励中国国际法学领域的优秀科研成果,推动中国国际法学的繁荣与发展,在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的支持下,中国国际法学会于2009年设立了“中国国际法学会‘航天科工’国际法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中国国际法学会“航天科工奖”)。

中国国际法学会“航天科工奖”分为优秀国际法著作奖和优秀国际法论文奖,每年评选一次,由中国国际法学会学术指导委员会负责评审,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会颁发,奖励对象侧重中青年学者,尤其是青年学者。

中国国际法学会“航天科工奖”秉承“以评奖促进学术提升;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学术水准、宁缺勿滥”之评奖原则,获奖成果须经参加评审委员2/3多数通过,原则上每年评选出优秀著作2部,每部奖励人民币10000元;优秀论文5篇,每篇奖励人民币5000元。

2012年“中国国际法学会‘航天科工奖’”的评选活动已经顺利结束,参评成果为近三年内公开发表的国际法中文论著。在评奖过程中,各位评审委员遵循严格的评审标准,对参评著作和论文进行了认真评议,最终评选出优秀国际法著作1部;优秀国际法论文3篇,获奖论著及作者如下:

 

2012年中国国际法学会“航天科工”国际法优秀成果奖获奖著作及作者如下:

《国际法史论》                        武汉大学杨泽伟教授

 

2012年中国国际法学会“航天科工”国际法优秀成果奖获奖论文及作者如下:

《国际组织与国际法实施机制的发展》    北京大学饶戈平教授

国际法中的特别法优先原则          北京师范大学廖诗评副教授

试论国家人权机构的特征            中国政法大学张伟副教授

 

2012年“中国国际法学会‘航天科工’优秀国际法成果奖”获奖者的荣誉证书和奖金将由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会在中国国际法学会2013年学术年会上颁发。

感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为推动中国国际法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

 

六、学会的其他工作

2012114,中国国际法学会在北京国宾酒店举行了2012年新春报告会。外交部条法司黄惠康司长以“2011年外交条法十大经典为题目,就西亚北非局势涉及的国际法问题、南苏丹条约继承问题、参与德班气候会议的情况、刚果(金)案件、遣返赖昌星案件、在美国等国进行的成功诉讼案例、在国际机构选举中获胜的情况、打造条法工作新亮点、开展条法公共外交等十个方面,进行了具体介绍。在京的学会会员及部分外地会员100多人参加了报告会。

2012年,中国国际法学会在更新提升中国国际法学会网站,建立起一个沟通广大会员、交流传达信息的重要平台;完善学会秘书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秘书处执行力方面也做了不少工作。按照李适时会长在中国国际法学会2012年学术年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会下一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本届学会的工作,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完善学会机制,更好地发挥学会团结学界同仁的功能,为推动中国国际法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新的成绩。

 



[1]北京大学国际法教授、曾任外交部法律顾问、中国派驻前南国际刑庭大法官

[2]牛津大学国际法博士、曾任外交部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外交学院国际法教授。

[3]武汉大学国际法教授、外交部法律顾问、中国派驻前南国际刑庭大法官。

[4]外交部法律顾问、新中国首任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

[5]外交部法律顾问、历任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官、国际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