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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法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综述

更新时间: 2016/06/08 来源: 点击数: 2985

2016569日,中国国际法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在长春举行。本届年会由吉林大学承办,会议主题是“国际法的运用与发展:中国的机遇与挑战”。共有来自外交部条法司、边海司、国家海洋局、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等机构,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外交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郑州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广东金融学院等高校的专家、学者与学生,以及相关行业实务工作者共300余人参会。现将会议综述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56日下午,以学会学术年会为契机,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在吉林大学召开第四次扩大会议。会议由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主持,国际法咨询委员会的部分委员和来自外交学院、武汉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等高校的国际法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徐宏司长对外交部条法司近期工作做了介绍,与会委员和专家踊跃发言,围绕国际法理论创新与发展、对于国际法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与我国密切相关的国际法理论和实践问题等议题进行了务实深入的讨论。

56日晚,中国国际法学会在吉林大学召开常务理事会。会议由常务副会长、北京大学李鸣教授主持,到会常务理事对学会过去一年的工作进行了回顾,对于学会的下步工作提出了建议,特别就学会章程的修改进行了认真讨论。

57日上午,中国国际法学会2016年学术年会在吉林大学隆重开幕。在年会开幕式前,首先举行了中国国际法学会会员代表大会,对“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国际法学会章程》(2016年修订案)”和“中国国际法学会征收单位会员会费及会费标准”两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两项表决事项均获通过。开幕式由学会常务副会长李鸣教授主持,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李适时,吉林大学校长李元元院士,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外交学院党委书记袁南生出席开幕式。李元元院士代表会议承办方致辞,热情欢迎有关领导、各位中国国际法学会会员、来自全国各地的老师和同学,并向与会专家、学者和同学们介绍了吉林大学的概况和发展情况。在致辞中,李元元院士表达了对吉林大学法学院和国际法学科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吉林大学于2004年开始实施的一流大学项目建设中将包括国际法学在内的法学学科作为高峰学科来建设。吉林大学的国际法学科与相关学科相结合,关注我国在国际上面临的国际法问题,倡导中国特色的国际法理论,研讨国际法话语体系。近年来吉林大学在国际法理论、国际人权法、海洋法、海商法、国际人道法等领域产生了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在教学方面,吉林大学国际法学课进行了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的探索和实践,通过涉外法律培养人才基地建设,培养了大批优秀国际法人才。李适时会长在开幕式上致辞。开幕式之后,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外交部条法司司长徐宏和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国家海洋局国际司司长张海文应邀作了专题报告。

57日下午至8日上午,年会进行了紧锣密鼓的分组报告和讨论。分组论坛共分11个场次,分别是国际公法(A1-A5)、国际私法(B1-B2)和国际经济法(C1-C4)。在各个论坛中,学者们研讨了中国国际法的重大前沿问题,分析了国际法实践领域的中国策略。各个会场有100多位专家、学者就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各个领域的问题发言,主要内容涉及中国国际法理论与实践、国际公共产品与全球治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海洋法、国际人权与人道法的新发展等,分享了信息、交流了思想、启迪了智慧。本次会议特别针对菲律宾南海仲裁案进行专题讨论,并邀请新华社、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等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58日下午,本次学术年会举行闭幕式。在闭幕式上,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建华教授代表吉林大学法学院对于本次会议的圆满成功表示祝贺。闭幕式举行了“中国国际法学会学术年会学生论文奖(国际法新锐奖)·2016”颁奖仪式,中国国际法学会秘书长、外交学院张爱宁教授宣布了获奖名单并组织颁奖。张爱宁教授对秘书处的工作作了简单总结。2015年,秘书处除承担日常学会管理工作外,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与外交部共同举办《联合国宪章》和战后国际秩序国际法研讨会、主办2015年中国国际法学会学术年会、出版《中国国际法年刊》(2015)、评选“中国国际法学优秀科研成果奖(航天科工奖)”、评选“中国国际法新锐奖(中国国际法学会学术年会学生论文奖)”、进行学会网站建设并投入使用、举办中国企业法治论坛,等等。进入2016年,秘书处代表学会全力以赴配合外交部,就菲律宾南海仲裁案问题做了一系列工作,包括:组织研讨会,组织发表系列文章,撰写声明、报告,出版《中国国际法年刊》(2016年专刊)等。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北京大学李鸣教授致闭幕词。李鸣教授对于吉林大学、吉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的老师和学生志愿者表示衷心感谢,他们的努力使得所有与会人员真切感受到了热情、温暖、高效。李鸣教授并祝愿,通过这次会议,吉大的国际法专业、国际法教学研究能有更大的进步。

    二、会长致辞

李适时会长在本次年会开幕式上致辞。李适时会长提出,当今世界新机遇新挑战层出不穷,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给我们的国际法学研究与实践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全球层面,世界经济金融秩序加速调整演变,传统与非传统安全问题交织,各国争夺制度性权力的竞争加剧,需要全球合作解决的挑战增多,实现以国际法为基本准则的全球治理为更多国家所接受;在中国对外关系层面,我国国际利益和国际责任随着参与国际事务程度的提高而空前增长,制定国际规则、履行国际义务、保护海外利益、塑造国际舆论的能力在经贸、安全、人权等领域遇到空前挑战,运用国际法设置国际议题和打造中国话语的能力面临重大考验。

李适时会长强调,面对复杂的国际局势,中国选择了坚持开放发展,并更加注重国际法在国际竞争中的战略性作用。开放发展的理念已经写入“十三五”规划,我国在国际法运用与发展方面成就突出,比如:中国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等一系列主张则为国际法治建设贡献了新的价值目标;中国主导的各项国际经济、金融合作机制逐步成型,在可持续发展、气候变化等领域作出了有益尝试;中国主办的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提出60周年、亚非法协国际法研讨会等活动,为推动国际法治合作开辟了新的道路。

李适时会长认为,今后五年,中国将以更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事务,这对中国国际法事业而言既带来了挑战,也提供了空间。为此,李适时会长对中国国际法学人提出了三个要求:一是着力加强国际法基础研究。大国竞争的核心是规则制定权之争,参与规则制定是中国大国形象的体现和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期待。我们应当深入研究国际法的本质、价值等基础问题,把握国际形势的发展规律、国际法与国际政治的互动规律,加强对中国国际法实践的总结,构建中国特色的国际话语体系,提出并努力让世界接受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法治主张和国际法理论学说。二是着力创新国际法应用研究。应用研究在内容上应避免止步于被动回应,在扎实的理论基础上向前看、向远处看,做好前瞻性、战略性研究,拿出对国家战略真正有用的学术成果,在方法上应鼓励实证研究、学科融合和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定量分析,提高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和说服力。三是着力促进国际法研以致用。我国国际法研究一直未能形成整体优势,未能做到研以致用,应从两个方面下大气力破解:相关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国际法学会应采取措施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的体制机制;国际法学人应转变研究思路,勇于并善于使研究成果为国家所用,为实践所用。

针对当前南海问题局势,李适时会长在致辞中指出,菲律宾单方面提起“仲裁”意在利用国际法挑起事端,西方国家则趁机搅动局势,使南海问题成为这些年来中国在国际法问题上面临的少有严峻挑战。作为中国国际法学者,我们要敢于担当,有所作为。在基础研究层面应在坚持突出我国主权历史依据和历史性权利的基础上,强化基于现行国际法的法理阐述,在应用研究层面应制作并推出涉及南海的图文资料,鼓励借鉴西方学者关于国际司法滥权等趋势的研究成果,引用案例驳斥西方法理逻辑上的漏洞。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应积极整合力量、提供条件,通过组建咨询委员会、专家顾问团队、委托课题研究、组织或参与国际研讨会等形式为中国学者提供阐述南海历史经纬和是非曲直的平台。李适时会长还特别提到,本次年会专设南海仲裁案专题就是一个很好的平台,希望与会者聚焦问题、深入研讨、主动发声。

李适时会长表示,学会是我们自己的组织,希望大家始终保持对学会工作的关注和对学会活动的热情,凝心聚力,群策群力,使学会成为沟通理论和实践、连接世界和国内的桥梁。现在是中国国际法事业大发展的时代,也是面临大挑战的时代,需要各位同仁拥有高度的使命感与紧迫感。只要我们齐心协力,中国的国际法研究定能实现突破,国际法实践定能游刃有余,国际法人才定能不断涌现,国际法事业定能再创佳绩。

    三、专题报告

    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外交部条法司徐宏司长的报告从国际法的最新动向、发展趋势、看法,外交工作重点、热点问题、中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以及相关思考等方面,分析了国际规则正在发生全球性、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影响的大背景。一个国家能否善用现有的规则并且影响未来的规则发展,将决定其能否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固化长远的制度性权利。近年来,中国积极向世界宣示和弘扬中国的国际法治的主张,全面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的国际法理论创新和实践。在取得成就的同时,我国国际法在新的时期面临的挑战也进一步扩大。特别是随着我国走出去的加快与海外利益的扩大,对我国国际法能力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西方国家打着国际法的旗号对中国施压,我国面对的压力也更加巨大。为此,需要澄清对国际法的认识,推进国际法理论创新、政学结合,推进包括外交领域的发展,统筹资源,加强国际法人员的能力建设和智力支持。

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国家海洋局国际司司长张海文研究员以“关于如何解读和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几点看法”为题,从海洋法律制度的由来与启示、《公约》在周边海洋的适用问题、当前世界海洋热点问题三方面入手,深入探讨了我国的周边海域局势。海洋法律制度目前主要体现在海洋法公约当中,但“主要”并不代表“全部”。《公约》将海洋划分为各类法律地位不同的海域并设定了相应的制度,比如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这不仅是对习惯国际法的传承,也体现了公约的创新之处。通过对海洋法各项法律制度的由来和演变的探讨,可以得出以下启示:没有一个规则和制度是从天而降的,每个规则都是由一个国家推动才会形成,其动力是国家利益和国家实力。关于《公约》在周边海洋的适用问题,涉及各类海域的航行制度、海洋划界、海洋航行自由问题。《公约》的适用涉及到各类海域制度及划界原则,尤其需强调的是,钓鱼岛问题是领土问题,不能适用《公约》。而南海争端具有多重法律属性,不同的争端涉及的国际法依据不同。南海是当前世界海洋的热点问题,与很多国家有密切联系。南海的新常态是既斗争又合作,总体是稳定可控的,但是局部形势严峻。对此,需冷静看待我国周边海洋争端,化解之道在于战略与战术兼顾,不能简单化,周边海洋争端不仅是国际法争议,实质是地缘政治问题。总的来说,中国现在面临的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竞争与合作兼容。海洋法研究尤其需考虑到地缘政治复杂多变这一事实。

    四、会议特点

总结本届会议,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理论充分联系实际,讨论议题广泛。南海仲裁案等问题是会议讨论的重点,议题几乎概括了国际法的各个领域,从传统到网络、环境保护等新领域,涵盖了之前没有涉及到的问题。

第二,国际法研究队伍年轻化,学术发展欣欣向荣、后继有人。参加年会的国际法青年学者、学生人数增多,投稿质量也有所提高。中国国际法的希望在年轻人,在于青年教师,在于同学们。国家越来越重视国际法,国际法大有作为,中国国际法研究的希望很大程度是在学会会员身上,在年轻同志身上。

第三,本届年会召开了中国国际法学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对学会章程的修改和单位会员收取会费两项重要的议案,有利于学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发展。

第四,秘书处和承办单位实现充分沟通与密切配合。在本届会议的筹备和进行期间,学会秘书处与具体承担会议筹备工作的吉林大学法学院相关人员为会议倾注了大量心血,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会议顺利召开和圆满成功提供了重要保障。吉林大学法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与国际法学会秘书处充分沟通,在总体上规划设计了会议的结构框架。吉林大学校领导、财务处、社科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也以高度的服务热情和敬业精神为本届会议的顺利进行予以了积极的支持。吉林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师团队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得到了院行政方面高度配合,通过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的工作,努力使会议服务更加顺畅、更加贴心、温暖。由于服务团队在会议之前和会议期间的精心安排,会议进行得十分顺利,保障了富有成效和成果的学术交流。

第五,会议延续并发展了2015年广州年会的网络化、无纸化特点,从一点一滴做起,用实际行动支持环境保护和低碳生活方式。会议志愿者在开会之前就向参会专家通过短信温馨提示了天气出行等信息,会议的论文集、通讯录、集体合影、会议简报等材料均采用电子版的形式,通过U盘或者微信平台的形式发放。通过这种媒体,不仅保证了材料发布的迅即化,而且提升了图文并茂的表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