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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适时会长在中国国际法学会2017年学术年会上的讲话

更新时间: 2017/05/08 来源: 点击数: 2622

为推进国际法治贡献中国力量

——在中国国际法学会2017年学术年会上的讲话

201756日)

 

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   李适时

 

尊敬的韩进书记,

各位老师,同学们,同志们:

上午好!

中国国际法学会2017年学术年会今天开幕了。学术年会是学会的品牌活动,更是中国国际法学界的年度盛会。在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各位同仁在这里齐聚一堂,通过大会报告和专题讨论等形式,相互沟通交流,深入探讨国际法前沿问题,为新形势下国家开展对外交往和参与全球治理提供坚实的国际法理论支撑。刚才,黄进教授传达了53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中国政治大学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习总书记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特别是这项宏伟事业进程中的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人才培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我们国际法学人特别是国际法莘莘学子如何求学、如何治学、如何兴学、如何做人、如何为师提出了殷切期望。我们要认真学习、体悟、践行,共同推动中国国际法事业的创新发展。本次会议由武汉大学承办。武汉大学是中国最早成立国际法学研究机构的高校之一,其国际法研究所又是首批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三十多年来秉持“自强、弘毅、求是、拓新”的校训,为中国国际法事业的发展输送了大批优秀人才。对于本次会议,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法学院师生精心策划,为办好年会做了细致周全的准备工作。在这里,我要代表中国国际法学会向武汉大学及法学院全体师生的辛勤工作和奉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次年会的主题是变革时代与国际法发展:中国的贡献。当前,全球治理体制处在转型和变革之中。一方面,全球化进程遭遇挫折。过去一年,世界经济复苏仍然乏力,跨国贸易投资持续低迷,逆全球化思潮进一步发酵,对多个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形势造成了深刻影响,突出表现为英国脱欧等黑天鹅事件的发生,民粹主义风潮在一些国家政坛的盛行,以及恐怖主义威胁的扩散。另一方面,作为实现全球治理的重要方式和手段,国际法在实践中呈现出主权国家回归、多边主义退潮的态势。TTPTTIPWTO多哈回合等国际贸易谈判一一搁浅,国际刑事法院更是遭遇多国退约。即便是在已有国际共识的反恐问题上,针对具体事件有关国家表现出截然不同的立场。比如,在叙利亚化武问题上,美国动用巡航导弹对叙利亚政府军进行打击,西方国家也一边倒地谴责叙利亚政府;而俄罗斯等国则以美国未经安理会授权对他国动武的行为违反国际法为由,对美进行舆论反击。双方都以国际法为依据,但视角和立场却截然不同。总体来看,实现以国际法为基本行为准则的全球治理依然任重而道远。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就中国的对外关系和参与全球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中国正面应对全球性挑战、积极推动全球治理体制变革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体会,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正在逐步成型,其中一个特点是,强调以国际法为准则,用统一适用的规则来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用完善的制度框架来确保各国权利、义务、责任的对应统一。去年,我国冷静应对了由菲律宾单方面提出的南海仲裁案,成功举办了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和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还积极推动了气候变化《巴黎协定》的生效,都是重塑全球治理规则、推动国际法治进程的有益实践。在这些国家重大活动的台前幕后,中国国际法学者潜心研究、积极参与、主动发声,为配合外交政策实施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在南海案法律战舆论战中勇于担当,利用多种平台和方式发出中国声音、表达中国主张,担负了重要角色,发挥了积极作用,值得我们深入总结。

当前,国际社会对变革全球治理体制的呼声越来越高。习近平主席强调,要使关于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主张转化为各方共识,形成一致行动;要把能做的事情、已经形成共识的事情先做起来。我体会,在这样一个变革的时代,每一位中国国际法学人都应当认真思考这样一些问题,包括:如何以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利益,巩固国家在政治、经济、外交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如何将中国声音传播出去,推动国际秩序向民主化、法治化、合理化方向发展,等等。这里,我谈几点体会,与大家分享。

一是,要大胆创新,为国际法学的发展作贡献。国际法学科发展是国际法治进程的重要基础和表现。王铁崖先生曾经说过,国际法学的学术文章所提出的见解必须有独创性,而不是空洞的议论,因此国际法科研工作是一项艰苦的创造性工作。为此,我们必须结合实际需要,从多个层面入手,大胆创新。首先是理念创新。理念是理论的生长点,国际法新理念是国际话语权的根基。近年来,中国提出了一系列外交新理念,强调世界各国在处理相互间关系时应当平等互利、合作共赢,在应对全球性挑战时应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获得了广泛认同。比如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它以中华民族崇尚和谐的传统和天人合一的世界观为渊源,既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建设和谐世界的外交理念一脉相承,又与国内五位一体的发展理念相互呼应,指明了中国推动全球治理体制变革的方向,也向国际社会展现出变革的美好前景。这里,我们获得的启示是:我们既要深度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法德并重的治理理念和济世之道,找到与当今时代的共鸣点,也要博采众长,广泛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找到与其他国家和人民的共鸣点,以理念创新为全球治理体制变革破题其次是方法创新。国际法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一个包容性极强的学科,从传统的国际公法延展开来,包括了国际海洋法、外层空间法、经济法、贸易法、环境保护法等具体部门;相应地,国际法研究除了要求学者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和专业知识外,还要求学者掌握较为全面的基础知识,具有跨学科的研究视野。因此,除了法学基础的法理逻辑分析方法外,政治学、历史学、经济学、社会学等科研方法的融入能够契合国际法研究,尤其是外空、深海、极地、网络等新兴领域的国际法研究,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我们要继续加强案例分析和实证研究,同时推动国际法研究融入“大数据时代”,尝试将传统的定性分析、模型推演与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定量分析相结合,切实提高国际法研究成果的实用性和说服力。

二是要主动发声,为中国梦的实现作贡献。习近平主席指出,我们参与全球治理的根本目的,就是服从服务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对此,中国国际法学人是大有可为的。我们有好的理念,有好的研究成果,还需要把握国际舆论传播的规律,让有中国特色的国际法治主张得到更广泛的支持和认同。首先要“沉得下去”,创设扎实的中国理论。构建中国特色的国际法理论, 以国际法的话语表达国家利益诉求,以法理的阐述来确定中国及其他新兴国家在全球治理规则制定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有利于提升国际决策的透明度、参与度和民主化水平,实现各国人民共同掌握世界命运的目标。然而,理论研究注定是辛苦的,著书立说注定是寂寞的。创建有说服力的系统理论学说更不是“短平快”任务。我们要摒弃浮躁心态,既重点关注现行国际法的理论基础和产生过程,也要深入总结提炼中国国际法的实践经验,加强对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研究,妥善处理国际法在国内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中国特色的国际法理论学说,为在国际交往中减少战略误判、妥善化解矛盾、维护国家利益、实现中国发展和世界和平提供强大的理论支撑。其次要“讲得出来”,提高国际参与的意识和能力。外交战略方面,近年来,我国实施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与沿线国家签订了一系列条约协定,夯实了国家战略的法治化基础。去年,我国还与俄罗斯创制性地联合发表了《关于促进国际法的声明》,向世界宣示了两国善意履行国际法的郑重承诺。国际法学人要紧跟这些外交动向,做好国际法理论和应用研究,并主动配合、积极发声,切实发挥好智力支持和舆论引导的作用。国际立法方面,我国在深化传统领域国际合作的同时,也突出在战略新疆域的制度创新。国际法学人要相应加强对海洋法、网络空间法、极地和外空领域立法的研究,为我国在相关领域的主张提供理论依据。国际司法方面,我国正积极探索参与国际司法活动的方式,扼制国际司法和仲裁机构的扩权、滥权之风,推动实现国际司法公平正义。国际法学人要重点研究清楚相关国际机构和司法制度的来龙去脉,精准定位其需要调整改革的薄弱环节,为促进国际司法制度改革创新提供国家决策参考。

三是要加强引导,为全球治理人才的培养作贡献。任何一项事业的发展,关键都在于人才。参与全球治理,需要我们培养出一大批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了解我国国情实际、具有全球视野、能够熟练运用外语、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的国际法专业人才,尤其要重视培养青年国际法专业人才。学会在2013年提出了国际法人才梯队培养规划,这些年来已经陆续落实了一些措施。习近平主席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为此,我们呼吁,加快构建由政府主导、科研和教学机构参与的青年国际法学者培养机制。在教学层面,高校和科研机构适当调整学科和课程设置,注意法律基础、语言水平以及政治学与国际关系等学科并重,突破传统的讲授方式,鼓励案例教学和实证分析,鼓励通过模拟法庭等学术活动,让青年学者熟练应用国际法,全方位提高青年学者参与国际法实践的能力;在实践层面,相关部门和组织积极创造机会,为青年学者提供更多直接接触国际法律事务的平台。

同志们,同学们,广大国际法学人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将国际法事业放在国家外交大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进,潜心学术研究,勇于理论创新,积极投身实践,为维护中国国家利益献策,为推动国际法治进程献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最后,祝愿学会2017年学术年会取得圆满成功!祝大家工作顺利、学习进步、身体健康!谢谢大家!